当前位置:首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通知公告    打印页面    关闭页面
退款须知
2022-11-11 09:32:56 浏览次数:

 退款须知:

1、请学员(单位)网上申请退款后,在官网(网页端)上自行生成退款申请纸质材料(加盖公章)连同以下材料提交或邮寄到中心办理退款手续;

2、提供学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(同一人一份即可);

3、提供收款人银行卡(存折)复印件,注明开户银行;

4、已领发票的请提交发票原件。

5、以上资料确认无误,以收到纸质资料日为准,5个工作日内退款;

注意:考前培训交费后,如因故不能在限期内参加,请在一年内提出退款申请,逾期责任自负,不予退款。

网站地图 | 隐私条约 | 免责声明
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 版权所有 ICP证号:粤ICP备18027629号